Thursday, September 13, 2007

踢爆LOST前網友嘉恩黑心重大傷病卡實錄

●1
嘉恩小姐廣大的騙財事業

繼上次盜文取財,搞得聯合報系與失戀雜誌網站信用嚴重受損的前失戀雜誌網友嘉恩,藉兒子牛牛的名義繼續在失戀雜誌網站騙取網友錢財,供她與一名長期待業中的男性友人花用,其詐財(越洋)電話翻山越領、遍及全球的失戀雜誌網友,受害者至今仍無法有效統計,而當嘉恩假冒血癌病患四處行騙的技倆讓網友識破,不再寄送財物給嘉恩享用之後,嘉恩以不知名手法竄改一張過期重大傷病卡,企圖以血癌兼骨癌患者的身份繼續行騙,此舉讓網友識破公佈在網站之後,嘉恩非但拒絕道歉,更以【妨害信用罪或公平交易法妨害營業信譽罪】等“罪名”,企圖控告曾經長期資助她的失戀雜誌網友,現在嘉恩小姐的行騙事業版圖更加擴大,為免更多善心人仕受騙,我們在此公開嘉恩小姐的【悲情騙財事業】,以伸張正義。

Wednesday, September 12, 2007

踢爆嘉恩黑心重大傷病卡實錄及讀者來函照登

●2
嘉恩偽造文書騙財實證

A‧
健保局重大傷病卡發放標準(圖一、二)


參考資料中央健保局『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範圍』圖一,圖二.


B‧嘉恩偽造的重大傷病卡(圖三)


嘉恩提供之其重大傷病卡資料




這是嘉恩本人於2007年9月初,親自翻拍寄給網友的偽造證件。為顧及嘉恩的個人隱私權,我們將嘉恩本人的真實姓名做重點式掩蓋,嘉恩本名也並非陳嘉恩,至於出生年、證明卡編號及身分證字號都以白色加以掩蓋,但是,紅棕色部份則是嘉恩寄給網友的的原始檔案,企圖以證件上的『CML』字樣,取信於網友,讓網友相信她是血癌病患.


C‧嘉恩騙術大剖析

嘉恩爲取信於人將低收入戶證明,「證明」其為癌症患者的重大傷病卡,兒子的殘障手冊拍照後以電子郵件(2007.09.05)寄出,替自己辯白,很可惜的是,此舉非但不能替自己「沉冤得雪」,反而更讓大家看清楚嘉恩說詞的不合理之處。

我們的質疑如下:


根據親自打電話去健保局專司重大傷病單位查詢(02-2348-6771)


雖然因為個人隱私的問題, 健保局人員不願意回答有關嘉恩重大傷病卡上重大傷病病名ICD-9-CML 290是否為血癌. 但是健保局人員非常肯定的回答我們『全民健保重大傷病範圍,自始至終只有一個版本,而最新的版本為衛生署九十四年十二月廿一日修訂(請參考圖一),代碼也只有一種』依照圖一的(1)部分說明重大傷病卡上的病名應該為ICD-9-CM加上三碼的數字.


所以請嘉恩小姐告訴我們妳的ICD-9-CM”L”-290到底是哪一國的代碼?


再看『CML』這個關鍵點妳特別在mail中附上以下連結http://www.tccf.org.tw/information/cml.htm強調妳得的是慢性骨髓性白血病CML也在妳的重大傷病卡上面把這個地方圈起來.


我們的詢問得到的答案是在重大傷病卡中並沒有病名的英文德文甚至是拉丁文的縮寫. 這也是為了保護病人隱私的緣故. 所以在妳所提供的卡上的『L』這個字母的來源非常可疑. 非常有可能是為了要與上述白血病做連結所以才刻意用不知名的手法在傷病卡上做了手腳.


最後妳經常告訴LOST網友們說妳有癌症, 活不過三年但我們卻發現如果是癌症的重大傷病卡(請參考圖一的2,)有效期限為五年,這是因為癌症患者壽命有限,所以重大傷病不需要永久有效,發永久根本就是發心酸的,所以想請問妳,為什麼妳的卡跟一般癌症患者不一樣,期效會是永久?我想是因為妳其實會有這張卡的原因是在於圖二的"3"吧?妳的傷病卡末三位數字也正好是290系列,所以有效期限才是永久的吧?


我們相信妳會看到這篇文章和我們的問題. 請妳回答我們的問題.


逃的了一時 ,逃不了一世.


如果還用什麼本人目前正在做放射治療等等圈叉治療的老梗做藉口, 更證明了妳的心虛狡詐.

"歡迎大量 無限期 爽就好 自由轉載 無需徵求本人同意"

另外也敬告LOST天狼星先生: 你分不出事實,不敢侈言正義, 那你當初有什麼資格罵人落井下石? 有什麼資格對被抄襲的原作者說風涼話? 不要拐著彎罵人, 什麼靈長類動物類? 我們也許沒有嘉恩狡獪, 但是你的明損暗貶沒有人看不懂. 分不出是非對錯, 那你還敢替嘉恩辯解? 還敢鼓勵其他網友捐錢? 到目前為止, 我們完全看不見你有任何抱歉的意思表達. 我們不要活見鬼的虛偽祝福, 我們要你鄭重道歉!

D‧專業的解答

來函照登LOST羊皮狼先生湊一腳補充如下:


關於重大傷病卡這東西,健保局於九十六年一月一日全面將資料建檔,就是這張東西早就不能使用,健保局改發公文說明並證明,於醫院就醫讀取IC卡時就會秀出,那張東西早就可以丟了,根本沒人會拿出來,因為毫無用處。還有關於CM後面確實是 : 記號,不可能多個L這字母,至於290這疾病是這系列的統稱,一般在精神科OR神經內科醫師無法完全判定或有多重此系列的疾病時才會使用這樣的數字。基本上290系列要就完全請不到,一定要經過好幾年的療程由醫師認定為慢性時才能申請到。以前的重大傷病卡,癌症病名百分百一定在140-208範圍內,絕對不會超出這範圍。不然就是直接寫中文病名如:直腸癌或大腸癌之類的。一般年輕人290不太可能除非就我剛說的條件,296就很有可能。不是你想申請就可以申請到的勒。感謝羊皮狼先生專業補充




E‧讀者來函






留言 (8筆)

妳真強啊!!!^_^
板主回覆: 嘿~~是有幕後高人指點的拉~~真靠我一個人哪行~~
黃橄欖 於 2007-09-06 06:16:42 留言


ICD-9-CM 之精神及行為疾病分類:290 SENILE AND PRESENILE ORGANIC PSYCHOTIC CONDITIONS 老年期及初老年期器質性精神病態學到不少
板主回覆: 是的~真的要拜嘉恩所賜~讓我們更加了解台灣的健保制度
夾克 於 2007-09-06 21:13:50 留言


傻眼~我一直以為是真的@@"
板主回覆: 回頭是岸啊施主~~您~~沒給錢吧??
野草 於 2007-09-06 22:36:48 留言


辛苦妳了﹗感謝再感謝﹗妳的辛苦沒白費﹐真相大白了﹗
板主回覆: 大家都辛苦了~~其實妳最辛苦~~因為她真的太欺負妳了
紫玫瑰 於 2007-09-07 05:29:34 留言


那個{L}~很清楚的看到是偽造的~因為以電腦列印來說~不可能會出現一個字突然往下掉的情況吧...加上那L下面的兩點~顏色也不符......我從糖那邊知道原來從抄襲事件一直到現在啊~各位加油囉
板主回覆: 小KK妳現在知道這不是很久很久以前的舊事了厚
KJC 於 2007-09-07 16:26:02 留言


叫我小KK~好害羞唷~我昨天只是好奇啊~因為搞不清楚這兩件事的關聯與持續啊~XDXD~大家加油囉
KJC 於 2007-09-07 16:54:51 留言


幹的好! ~
阿藥 於 2007-09-07 18:13:02 留言


真的是喔網路真是虛擬虛擬和現時之間還是要懂得保護自己
日下維 於 2007-09-09 23:33:04 留言


現在來讚聲會太遲嗎?
到現在還沒有人道歉嗎???
薰 於 2007-09-12 12:59:25 留言 |




Tuesday, September 11, 2007

【營業用重大傷病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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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恩精彩好笑的【營業用重大傷病卡】

A‧嘉恩來函

今天9/11下午 2:57pm接獲一位陳小姐的投訴

以下為部分來信原文

『....請向對方告知將此文刪除,否則本人將採取法律行動,以下為刑法法條.. 在網路上發表不法言論,需視具體犯罪事實....則有可能構成....妨害信用罪(刑法第三百十三條)或公平交易法妨害營業信譽罪(公平法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 』


B‧X保局回覆

“ 經查本局重大傷病卡並無營業使用之登記項目. 請勿使用重大傷病卡進行任何營利之行為. 本次踢爆也無違法公平交易.”


C‧Y院長回覆

“所謂妨害營業信譽,係損害競爭者信譽,對其個人或商品、服務散布惡意消息。行為人陳述、散布損害競爭對手個人或其商品服務信譽消息之目的,藉此削減其競爭力,爭取其交易對象,擴大自己的市場占有率。此案中,被投訴者並無重大傷病卡,也從未向台灣地區或國外地區募捐,未對陳小姐造成業務上之威脅。因此,陳小姐控訴理由不成立。還有特請那位為陳小姐上書之律師,回校重考,以免造成專業欺詐罪(公平法第9999999b條)。”

D. Z讀者來函

“要我怎麼講呢?? 你的聰明才智讓我一整個五體投地啊!!我要大力K國際市場行銷學的書,然後身體力行。這是MBA沒有教我的學問,謝謝你給我寶貴的一課,讓我更了解商業法。”

受騙者的連結


事件始末


艾小倫之超火大馬後砲(1)

艾小倫超火大之馬後炮(2)

嘉恩擴大營業據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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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恩擴大營業據點

(1)奇摩交友網站





Monday, September 10, 2007

嘉恩擴大營業據點 (2)

(2) 嘉恩的無名小站

網誌被作者關閉中。


嘉恩擴大營業據點 (3)

3. 智邦公益會

經查證當年他們援助的是“小岩“﹐所以僅以”小岩“病歷開案。
智邦說的很清楚﹑他們完全沒有嘉恩血癌的病歷。
開案是因為牛牛(”小岩“)的病情。至於牛牛的母親則是口頭上的說法。
智邦說曾聯絡過嘉恩請她不要再用智邦騙人。

假血癌被踢爆後,智邦公益在三天內(9/21/2007)刪除了嘉恩假癌症的部份。
智邦查過了健保局及嘉恩本人之後,才做出這個修改動作。
這證明了嘉恩的確是用假血癌假骨癌騙錢。

智邦網頁是http://www.17885.com.tw/
智邦電話是(03)666-9630